“聽說被執行人國慶期間會回家過節,平時還開豪車出行,肯定有能力還錢。”國慶假期期間,吳川市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在接到申請執行人盧某提供的線索后,迅速集結,立馬動身,前往被執行人李某家中尋找“老賴”李某。
“老賴”拒絕還款
該案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2019年4月,李某兩次向盧某借款共96000元。2023年6月,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限李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盧某償還尚欠的借款本金83688元及利息。因李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決,2024年4月,盧某向吳川法院申請立案執行。
法院先后向被執行人李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督促履行義務通知書》,并依法凍結李某名下的網絡資金及銀行賬戶,多次聯系未果,也對李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李某依舊不為所動,拒絕還款。
司法拘留后履行還款義務
趁著國慶假期李某返鄉,法院執行干警在接到申請執行人盧某的舉報線索后,突擊前往李某家中準備拘留李某,李某頓時驚慌失措,怎么也沒想到執行干警會在假期來到家里執行。
執行干警將李某帶至當地法庭,打算與身處外地的盧某致電協商還款事宜,但雙方當事人因債務問題積怨較深,執行干警采用“背對背”的方式進行調解,直到當天下午5點,雙方都沒有協商一致,李某也未能履行全部還款義務,執行干警立即將李某送進了吳川市拘留所。
在拘留期間,李某及其家屬深刻意識到法律的威嚴及逃避執行的嚴重后果,其家屬多次聯系法院,表示會積極籌齊全部案款,代替李某償還債務。終于,在被拘留4天后,李某家屬將13萬多元的案款匯入法院專案賬戶,當天法院也解除了李某的拘留決定。
近日,吳川法院聯系了申請執行人盧某,盧某在得知期盼已久的案款即將匯入本人賬戶后,連忙向執行干警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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