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日),國務院發布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自2025年1月1日開始施行,同時發布關于202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要點如下: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農歷除夕、5月2日。增加后,春節放假4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勞動節放假2天(5月1日、2日)。放假總天數從11天增加至13天。
明確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統一放假調休,結合落實帶薪年休假等制度,實際形成較長假期。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法定節假日假期前后連續工作一般不超過6天。
通知進一步明確,優化后的調休原則,具體包括:
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春節自農歷除夕起,放假調休8天;
國慶節自10月1日起,放假調休7天;
勞動節放假調休5天;
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分別放假調休或連休3天(如逢周三,則只在當日放假;國慶節放假如逢中秋節,則合并放假8天),并據此對2025年部分節假日放假調休作了相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