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展聯合上路執法檢查,同時分別在赤坎區和霞山區機動車遙感監測點位后方設立檢查點,對路上行駛的柴油車開展監督抽查,重點抽查遙測超標車輛。
此次實行“環保取證,公安處罰”執法模式,對尾氣排放超標車輛,由公安交警部門對車主處以200元罰款,并要求車主立即對車輛進行維修。從14日當天上午9點30分至11點,2個抽檢執法點共檢查車輛22臺,開出罰單5張。
聯合上路執法旨在貫徹落實《廣東省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柴油貨車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2020年夏秋季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達標排放百日服務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柴油車污染防治,減少柴油車污染排放。湛江市生態環境局與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展高污染車輛聯合執法專項行動,以縣(市、區)為單位,每周組織不少于一次聯合上路執法檢查,依法在途經物流園、港口碼頭等柴油車流量大的重點路段設置聯合檢查點,對路上行駛的柴油車開展常態化的監督抽查,嚴查嚴管排放不合格車輛上路行駛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