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廣東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將分別于10月16日至17日、10月23日至24日、10月30日舉行。市教育局提醒各位考生,以上考試均屬于國家教育考試,誠信考試、公平考試、平安考試是所有考生和全體考試工作人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市教育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刑法修正案(九)》,考試作弊已入刑,并將其懲處力度加大,最高可達7年。如北京研考考生虎某讓侯某代替自己參加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當場被發現,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兩人行為構成代替考試罪,“考生”和“替考”均被判處拘役1個月。
我市一貫重視考生的誠信考試教育,市招辦建立“誠信考試,作弊違法”網站,曝光2011年來因考試違紀作弊被處理的215個案例,各考點學校廣泛開展嚴肅考風考紀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今年上半年仍有個別考生心存僥幸企圖“走捷徑”,因此受到相應處分。如在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我市考生陳某花攜帶手機進入考場,被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取消了全部科目的考試成績。
在此,市招辦溫馨提醒廣大考生:誠信考試,杜絕作弊,要自覺抵制兜售、買賣國家教育考試作弊器材、試題或答案、代替考試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進入考場前,應自行檢查是否攜帶違禁物品,避免造成考試違規,除參加考試所必需的準考證、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考點轄區公安機關出具的用于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不含電子身份證)及考試文具用品外,不要攜帶任何文字資料、電子存儲設備、手機或其它無線電通訊工具等考試違禁物品以及考試無關物品進入考場。
文明考風,你我共責,市招辦也歡迎各位考生和社會各界向市招辦(電話:0759-3339667)舉報考試過程中的違法違紀作弊行為,共同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