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湛江交警)
12月14日早上9時10分許,在遂溪縣X685線建國糖廠路段上,正在執勤的縣交警大隊楊柑中隊民警發現一輛車牌號為湘KBXXXX的輕型貨車,車廂內擠滿了人。民警立即將該車攔停。經現場清點,核載5人的輕型普通貨車,除了駕駛員外,車廂上實際搭載了13人(車內6人,車廂7人)。在進一步詢問中,民警得知,這13人為374省道楊柑鎮施工路段施工的“電工”,他們一起搭載了這輛貨車前往工地。針對這起嚴重違法載人危險行為,民警現場對車上的乘員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依法將對駕駛員依法處以扣6分,并處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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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不能違法載人?
由于普通貨車、低速農用車在設計和制造過程中,沒有考慮車廂載人的問題,其結構、性能、安全技術等要求均是針對短途運輸農產品等貨物提出的。如車輛照明信號、安全防護裝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載客要求,不具備載客的條件。
乘坐沒有設置必要的乘客安全座椅及防護設施的交通工具,出現險情時易發生乘客與車體碰撞,致乘客受傷的事故。
此外,農用運輸車輛常年穿梭于田間地頭,時常超載行駛,車輛磨損大,不及時保養檢修,極易發生機械故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為什么不能乘坐超員車?
影響車輛安全性能,發生事故概率增加。超員易使客運車輛動力性下降,導致追尾、刮擦等事故發生概率。載客越多,車輛重心位置改變越大,行駛中偏移、側翻的概率也越大。
增加傷亡風險,加重事故嚴重程度。“安全帶、座椅、車身”依次為乘客提供安全防護。如果沒有安全帶的防護,后兩級防護基本失效。超員乘客暴露在傷亡風險中,他們不僅更容易受到傷害,且受到的傷害將更嚴重。
制動性能下降,剎車距離延長。超員易導致制動距離變長、制動時轉向失效、車輛甩尾等情況的發生。尤其是在長下坡路面,剎車對制動器表面溫度的影響會更顯著,風險也越大。
轉向穩定性下降,側滑、翻車風險大。車輛超員時,后部重量變大導致重心后移。當達到一定車速時,前輪轉向時或受到極小的干擾,便會急劇橫擺、激轉,非常容易側滑或翻車。
輪胎負載大,容易發生爆胎。超員易導致輪胎長期超負荷運行,胎內氣壓和溫度均比較高,與地面附著性能下降,車輛容易發生爆胎。
長期超負荷運轉,傳動軸等部件容易斷裂。長期處于超員狀態的車輛,傳動系統以及車橋、車輪輻板、驅動車輪的半軸等部件長期超負荷運轉,易發生突然斷裂、拋出,導致側翻、碰撞和其它意外事故。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條 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置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 在允許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可以從事貨運,但是不得用于載人。
湛江交警溫馨提示:
作為駕駛人,請拒絕違法載人、超員載客;作為乘客,請拒絕乘坐低速農用車、客貨混裝車輛、超員車輛;作為交通參與者,要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發現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請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