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和春節即將來臨。“雙減”以來,湛江市教育局曾多次印發《一封信》提示校外培訓風險。對于即將到來的“雙減”后第一個寒假,湛江市教育局提醒廣大家長:根據孩子實際需求,不迷信校外培訓、不盲目參加培訓、科學理性選擇校外培訓。
2021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我市緊緊圍繞“嚴控增量、壓減存量、常態監管、規范有序”的工作目標,持續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監管。
據了解,目前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均已登記為非營利性,我市持有《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的機構全市僅有六家。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收費不得超過政府指導價(最高限價),不得另外加收任何費用。合規校外培訓機構都須通過銀行托管賬戶收取培訓費,未開設銀行托管賬戶的機構不是合規的校外培訓機構。
市教育局提醒,家長確需選擇培訓機構時,請注意實施校外培訓的機構必須在機構醒目位置公示:《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教職人員信息、《湛江市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規范》和《湛江市校外培訓機構管理二十三條》;培訓機構收費必須與家長簽訂全國統一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2021年修訂版);必須向家長如實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票據,并請妥善保管。
值得注意的是,培訓機構不能一次性收取超過三個月(且不超過60課時)的費用,家長有權拒絕任何機構或者銷售人員的忽悠,對不符合規定誘導家長超長時間繳費的,家長應該拒絕繳費,并請立即向所在縣(市、區)級教育部門舉報!同時,培訓機構不能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含高中階段)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晚于20:30。
合規性學科類校外培訓一般是指證照齊全的校外培訓機構,在登記的培訓場所和規定的培訓時間,由其所聘請的具有教師資格的培訓人員,按照規定的培訓方式,面向中小學生提供符合培訓內容要求的學科類培訓服務。教育咨詢公司或個人,以班級授課制形式(人數在1人以上)或在住宅小區內組班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活動,是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培訓活動。無證培訓機構往往存在安全隱患大、師資無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問題,沒有明確的收退費制度,缺乏監管機制,易發生攜款逃逸,學生利益無法保障。同時,學科類培訓機構不能從事非學科類培訓,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不能從事學科類培訓,托管機構不得開展學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訓和學習輔導活動。
為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切實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歡迎廣大家長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