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先生:我是開發區榮盛華府的業主,反映該小區旁邊的海潮南路和龍基路還沒有交付市政,沒有正常開通使用,且之前向交警投訴這些路段有車輛違停的問題時,交警也告知道路未交付,管理不了,但為何交投公司可以在這些路段規劃停車位并收費管理,且已持續兩年。希望交投集團公司直接致電其進行回復。
市交通投資集團公司:一、按照市政府頒布的《湛江市市區臨時占道停車經營管理試行方案》湛府[2008]21號文的相關規定:“凡屬市區規劃區內的市政道路均為市區臨時停車場的規范管理范圍。本款所稱市區規劃區的市政道路,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公共廣場、規劃的道路用地以及經市規劃部門審批同意作為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的建筑退縮線用地等。”吳先生反映的開發區榮盛華府旁邊的海潮南路和龍基路為公共人行道,屬于臨時占道停車管理的范圍,應按《湛江市市區臨時占道停車經營管理試行方案》湛府[2008]21號文的規定進行管理。二、為解決榮盛華府周邊停車難、停車秩序混亂的問題,根據相關規定,我司與相關部門對其現場進行勘察后,在留出足夠人行道的前提下,設置臨時占道停車泊位,并于2020年10月對其進行收費管理。三、我司是湛江市政府唯一授權的市區臨時占道停車經營管理單位,主要負責市區臨時占道停車的經營管理工作,我司管理泊位均經交警部門審批后施劃。我司經營管理的停車泊位,必須劃有停車泊位線,設有我司的收費指示牌,工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且戴證上崗。四、我司已與吳先生進行聯系,并已與其進行聯系并解釋清楚相關問題,吳先生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