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士:我是雷州市英利鎮大園居委會的居民,小孩林某出生時因精神發育遲緩,肌肉張力低,導致無法走路,在中山市進行康復治療后有所改善。我向雷州市殘聯咨詢康復治療報銷問題,被告知在雷州市治療且屬于腦癱小孩才可以報銷,但我向中山市殘聯了解,10歲以下小孩無需辦理殘疾證,在省內做康復治療均可在戶籍地殘聯報銷。現希望有關部門盡快解答能否在雷州市為我小孩辦理康復治療報銷,如可以報銷則需要其準備哪些材料。
湛江市12345雷州二級處理平臺:根據《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湛江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的通知》(湛府規〔2019〕11號)文件規定,康復救助對象范圍主要為湛江市戶籍0-6歲不滿7周歲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雷州市殘聯經過對黃女士的電話了解,黃女士向雷州市殘聯咨詢康復治療報銷問題,由于陳述不清,產生誤解。黃春梅小孩林某年齡一歲多,按文件規定,是符合異地康復治療在戶籍地殘聯報銷的。經雷州市殘聯領導同意,已電話告知黃女士,其小孩可以辦理報銷手續。報銷需提交材料:1.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補助申請審批表2.康復檔案資料3.發票4.與康復機構簽訂的協議書5.兒童殘疾證或專業資質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6.兒童身份證或戶口薄、監護人一方的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