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遺產不僅生動述說著過去,也深刻影響著當下和未來。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歷史文化保護工作,相繼出臺了文物保護法、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等法律法規,確立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制度。
“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是一項綜合性工作,既要統籌發揮各行業、各部門作用,又要充分調動社會力量,體現城鄉歷史文化的綜合價值。”在湛全國人大代表吳翔指出,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很多地方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傳承重任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最大的困難就是“缺政策、缺資金”。
底蘊深 歷史名城遇挑戰
雷州市就是一個典型代表。
作為生于斯長于斯的地道雷州人,吳翔一直為家鄉厚重的歷史文化驕傲。她向記者介紹,雷州市作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各級文物保護單位184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處,分別是始建于唐代的天下第一雷公廟——雷祖祠、宋代雷州唐氏墓群。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3處,以始建于明代的“南天一柱”——三元啟秀塔為代表。市級文物保護單位37處,雷州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22處。另有一般不可移動文物215處。此外,雷州市還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180個,省級傳承基地1個,生產性基地1個;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54人。
“歷史悠久、文物古跡眾多”是雷州這座歷史文化名城的勛章,但同時它也意味著保護傳承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吳翔認為,舊城風貌保護、老舊房屋修繕、市政設施改善等,資金需求量巨大。然而,由于管理職能分散、專項資金缺少、保護機制不完善等原因,雷州這座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利用與傳承正面臨極大挑戰。
破難題 文化古城煥新機
如何破解這一系列難題,使歷史文化古城煥發新生機?
理論源于實踐,經過充分的調研后,今年兩會期間,吳翔提交了《關于支持經濟欠發達地區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建議》。她建議,國家相關部委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力度和資金支持。地方政府要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和參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立起以政府投入為主導的多元化投入機制,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
吳翔認為:“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可以著重從政策與資金兩方面入手。”
一方面,國家給予經濟欠發達地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一定的政策傾斜。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給予政府稅收方面一定的優惠政策,為當地創造良好的招商引資條件,促進內生動力長遠發展,不斷壯大自身優勢。
另一方面,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健全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的財政保障機制,中央和地方財政要依據各級事權做好資金保障,特別是國家應根據欠發達地區文化名城自身特點及條件,從國家層面落實幫扶政策,給予專項保護資金支持,并對于資金使用情況加強監督和指導,進一步提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