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湛江市扶助殘疾人辦法》第二十二條:本辦法所稱貧困殘疾人是指持有由當地鄉鎮(街道)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殘疾人貧困證明的殘疾人。唐先生咨詢什么樣的殘疾人才符合這個貧困殘疾人的標準,如何才能取得這個證明,2022年是否還有這樣的貧困殘疾人證明。因為這個關乎到第五條:殘疾人憑殘疾證到醫療機構就診,醫療機構應當給予優先掛號、就診、取藥、住院安排床位。貧困殘疾人就醫,鄉鎮衛生院免收掛號費;縣(市、區)以上公辦醫院免收普通掛號費,減收20%的床位費、檢查費和手術費。該扶助殘疾人辦法至今是否還在執行,希望湛江市殘聯詳細解答。
市殘聯:2013年3月印發的《湛江市扶助殘疾人辦法》,目前仍在執行。到2020年,我市的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已全部實現脫貧目標。目前,全市居民都已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殘疾人到醫院就診均可享受醫保報銷政策。同時,對困難人員(包括殘疾人)救助除了殘疾人“兩項補貼”(生活困難補貼和護理補貼)政策外,還有醫保部門的大病救助政策支持等,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去醫保部門申請救助。我們已與唐先生進行了電話溝通,唐先生表示理解,無其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