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消委會按照中消協確定的“守護安全 暢通消費”年主題的工作要求,抓好各項工作落地見效,在新的起點上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再上新臺階。全市各級消委會接待消費者來訪和咨詢近5326余人次,共受理消費者投訴2257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419萬元。(據3月15日《湛江日報》)
在經濟新常態下,傳統消費模式正發生著深刻變革,以互聯網+、個性化等為特征的新消費異軍突起,隨之而來的是消費糾紛“舊的未走、新的又來”——“質量門”日漸增多,房產、網購糾紛層出不窮,信任危機頻頻發生。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度設計一直在路上。說法律,升級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比比皆是,擴大了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范圍,賦予了消費者更多維權的底氣;說機構,各級消委會、市場監管部門等組織架構健全。可盡管如此,消費維權形勢仍不容樂觀,問題在于,嚴苛的律法沒有受到普遍尊重,監管不力、執法不嚴是繞不過的重要原因。
法治社會,哪里有侵權之事,哪里就有需要堵塞的監管漏洞。歸根結底,投訴熱點“去庫存”需要公共責任“加內存”,加快構建消費維權“社會共治”格局。從治標的角度來說,多走走市場路線、群眾路線,在常態監管上形成合力、在嚴打嚴懲上重拳給力,是可以凈化市場秩序的。一方面要提升威力,消費執法“不是棉花糖、而是殺手锏”,要善打“組合拳”,用制度和行動撕下各種侵權行為的標簽;另一方面要提高標準,尤其是面對不法商家的“道高一尺”,應從技術規范、標準重塑造等層面“魔高一丈”,有效阻止各類侵權行為出生、成長在監管的“空白地帶”。
從治本的角度來講,所謂“吃一塹,長一智”,從維權案例中汲取教訓,普及消費知識,擦亮火眼金睛,舉起法律利劍,讓老百姓的權益保護意識不斷提升、“功力”不斷升級,應當作為一項“硬任務”持續“發力”。同時,還應發揮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通過行業協會、市場協會等組織的干預和管理,“倒逼”商家自覺遵守市場準入法則,共同為優質商品點贊、將不良奸商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