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全市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工作會議召開,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交通事故教訓,加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判,全力做好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工作。(4月3日《湛江日報》)
近段時間,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呈現點多、面廣、頻發的特點,我市“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任務艱巨、壓力漸增,加之清明、春汛、“五一”臨近,交通出行集中、人流量車流量加大,交通事故、火災、洪澇等安全隱患突出,越是在這個時候,越要時刻重視安全。
4月1日,市委十二屆第16次常委會(擴大)會議召開,要求“對全市所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一次拉網式、起底式大排查,做到隱患沒查清不放過、問題沒整改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4月2日,全市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工作會議上,強調“進一步加強隱患清理”;4月2日的節前道路交通安全調研檢查中也提到,要“加強事故多發路段安全隱患的分析研判”——近日的幾次涉及安全生產的會議、調研中,同時強調了對“隱患”的重視。
海恩法則認為,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不管是先兆還是隱患,都有跡可循。導致隱患變成事故的,雖然有安全意識沒跟上、隱患排查不細致、監測預警不及時、管理責任沒落實等諸多因素,但究其根源,往往都指向了對“隱患”本身的重視不足,往往存在“都是些小病小痛”“出不了大問題”“以前這樣也不見有事”等心理,甚至因其“隱”而不發就根本不當作“患”視之。
事故發生后的安全排查,是必要的“補牢”。但系統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最需要的是防患于未然。其關鍵,就在于排查隱患、分析隱患、化解隱患、監測隱患的閉環過程。
排查隱患,要“真”。定期摸底不能少,底數清、情況明才能對癥下藥。為了看到原生態、揪出真問題,切不可走馬觀花、蜻蜓點水。
分析隱患,要“專”。一些隱患看不到、查不出、治不了,關鍵在于不太懂。要借助專家力量,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才能確保隱患找得準、查得深、治得好。
化解隱患,要“實”。化解隱患要做到立查立改,改得徹底,追求實效,這樣才能避免“小患拖大,大患拖炸”。
監測隱患,要“常”。隱患和風險是動態的,要鞏固既有成果,就必須在“常、長”二字上狠下功夫,形成隱患整改閉環管理。同時,建立隱患整改追責制度,對隱患整改不力進行問責。
對生命存敬畏、對人民有感情、對工作負責任,這是防范隱患變事故的努力出發點。需要加強安全隱患分析研判、排查整改的,不僅僅是事故多發路段。各行業各生產經營單位應舉一反三,來一次拉網式、起底式的隱患大排查、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