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湛江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4月20日,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條例制定的必要性、制定過程以及《條例》的主要內容作介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更盛出席新聞發布會。
營商環境是一個地區的重要軟實力、競爭力。近年來,我市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大決策部署,深入開展營商環境整治提升活動,促進營商環境總體持續向好。去年,市人大常委會將該條例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經過一年多的努力,《條例》順利通過省人大常委會的審議,將于5月1日起實施,為我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提供了法規依據。
《條例》共有六章六十條,從制度層面解決了當前我市營商環境建設中存在的政務信息公開透明度不高、執法監管部門方法簡單、紓困惠企政策落實不夠到位等突出問題,通過設定激勵容錯機制,明確法律責任,建立數字化管理制度,優化政務服務、工程管理,完善應急保障措施,規定政府履約、執法保障,強化惠企政策,規范園區建設,規定人才引進保障措施,強化碳排放權交易優勢,提高通關效等舉措,實現三個“有利于”:一是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以法治化辦法營造穩定透明、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獲取資金、技術、人力資源、土地、數據等各類生產要素;二是破解市場主體解決融資、注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等方面的難題;三是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創新創業投資,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條例》的出臺,以法的形式對我市開展“營商環境整治提升年”活動成果予以固化,為有效提升我市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法律支撐,對于推進我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產生積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