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廉江市營仔鎮祝某鋒多次使用自己名下的銀行卡轉賬和取錢,總計人民幣3萬余元。表面看,祝某鋒用自己的銀行卡轉賬取錢并無不妥,但實際上,他是一名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跑分”成員,其利用自己的銀行卡為詐騙團伙代收贓款,隨后通過線上轉賬和線下取現的方式,再將贓款轉移到指定賬戶,從中賺取傭金。說白了,祝某鋒從事的是一種“洗錢”行為。近日,公安機關抓獲祝某鋒,并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對其采取刑事拘留。
線上手機轉賬 線下銀行取現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持續多發高發,而嚴厲打擊涉“兩卡”違法犯罪,已經成為斬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幫助鏈條、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加強源頭治理的關鍵環節。“斷卡”行動開展以來,由于銀行不斷加大對個人賬戶的管理力度,調整線上相關業務的交易額度,電信網絡詐騙團伙由原先一口價購買“四件套”(即銀行卡、手機卡、U盾及身份證復印件),逐步轉向以提成模式與“卡主”共享收益。“卡主”不僅要提供自己的銀行卡或支付賬戶、手機給“跑分”組織者當面轉賬,還要親自到銀行柜員機甚至柜面為“跑分”組織者提取現金。
2022年4月14日14時許,廉江市反詐中心在城南街道某公寓打掉一個“跑分”團伙,當場扣押銀行卡5張,手機10部,繳獲涉案現金1.5萬元。經查,犯罪嫌疑人羅某前期通過社交軟件與境外電信網絡詐騙團伙取得聯系,該團伙要求其協助代收及轉移詐騙贓款,并承諾給予15%的高額回報。羅某隨后聯系上“卡頭”郭某標,以5%的傭金拉其入伙。“卡頭”又以1%-3%的傭金招攬“卡主”劉某森,其自愿提供名下銀行卡代收及轉移贓款。詐騙團伙擔心羅某等人“黑吃黑”,私自轉移贓款,于是又以一天300元的酬勞安排“取手”羅某志、張某權,“看守”黃某始,“望風”黃某鈞參與其中。
4月14日,羅某等一行7人到廉江市城南街道某公寓集中。當天上午開始,電信網絡詐騙贓款陸續轉到“卡主”劉某森名下銀行卡,羅某當場使用劉某森的手機多次線上轉賬到詐騙團伙的指定賬戶,共計30多萬元。中午時分,由于線上轉賬金額受限,銀行卡內的余錢無法再轉出,羅某于是安排“取手”羅某志、張某權直接持卡到銀行柜員機提取現金1.5萬元人民幣。
目前,公安機關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羅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
“跑分”業務實質就是“洗錢”
“你辦一張可以大額轉賬的銀行卡過來,我包吃包住包車費,卡用完你立即帶走,最高能拿到8%的提成,當日結算。”有人開出這樣的條件招攬“卡主”。
對此,辦案民警表示,部分群眾法律意識淡薄,認為錢不是自己騙來的,自己只是幫忙轉賬和取錢,沒有什么大不了的。其實,這些所謂的“跑分”業務,其實質就是“洗錢”。“跑分”達到一定金額,可能會構成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或者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今年以來,湛江市反詐中心嚴厲打擊以出售、出借、轉借等方式向他人提供“兩卡”(即銀行卡、手機卡)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行為,共抓獲涉“兩卡”犯罪嫌疑人761人,核破帶破案件1156起,打掉涉“兩卡”犯罪團伙65個,懲戒涉“兩卡”犯罪人員126人,訓誡200人,先后刑事拘留210人,行政拘留238人。
另外,出售、出租或轉借“兩卡”的“卡主”除了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外,還會被納入金融和通信行業的懲戒對象名單。懲戒對象在業務辦理方面,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只能保留1張電話卡,且5年內不得辦理手機入網業務。在信用方面,相關單位和個人的信息將被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并向社會公布,影響個人征信。此外,對于懲戒期滿申請開戶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銀行和支付機構還會加大審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