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6日疫情發生以來,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保持高壓態勢,重拳出擊,加大對防疫物資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強化對管控區周邊大型商超、藥店、生鮮門店等單位的檢查,切實維護疫情期間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為了確保防疫用品以及與群眾日常生活相關的基本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秩序穩定,5月9日,湛江市、坡頭區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對坡頭區藥店、農貿市場、超市等場所進行價格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糧、油、蔬、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和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的價格情況。專項檢查中發現某藥店在銷售一款醫用外科口罩時未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銷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當場對該藥店相關人員進行有關價格法宣傳教育,并指導坡頭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立即對該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根據當事人的違法情形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坡頭區市場監管局當日即辦結案件并向當事人發出《行政處罰告知書》,責令該藥店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處罰。該藥店有關負責人表示接受教育和處罰,馬上改正不規范明碼標價售賣商品的違法行為。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指導各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價格市場檢查,全力保障酒精口罩等防疫物資、糧油肉菜等居民生活物資的價格穩定,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扎實做好保供穩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