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鶴地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一年多來,《條例》實施情況如何?6月22日,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進行了報告。
鶴地水庫是我市最主要的飲用水水源,水庫水質及周邊生態環境條件備受社會關注。為保障湛江人民的飲水安全,從地方立法層面和長效機制上保護鶴地水庫飲用水水源的水質,《湛江市鶴地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應運而生。作為我市水庫飲用水水源方面專門性立法,《條例》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實施以來,為增強市民的保護意識,全市各級各部門按照“宣傳、教育、引導”的工作思路,有計劃、有組織、多形式地開展《條例》系列學習宣傳活動,為《條例》實施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尤其是庫區周邊的石角鎮、河唇鎮、和寮鎮等通過鄉村大喇叭、流動宣傳車、村委宣傳欄、交通要道懸掛標語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條例》,提高庫區周邊村民飲用水水源的保護意識。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部門結合日常的執法工作,以案說法,到鎮到村組織養殖戶開展普法教育,教育養殖戶依法依規經營,科學生態養殖。
一年來,政府職能部門各司其責,認真履行鶴地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職責。鶴地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納入我市和廉江市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針對鶴地水庫水源保護工作制定保護中長期規劃。同時,我市建立和實行了市、縣(區)兩級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將鶴地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納入考核中,通過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加強鶴地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我市多措并舉,從嚴從實深入落實《條例》的主要法規制度。重點做到了積極統籌財政專項資金,建立了鶴地水庫聯防聯治制度,積極推進生態補償,加強庫區生活污水處理,推動農業生態健康養殖,推動現代漁業轉型升級,建立鶴地水庫環境監測預警系統,為《條例》的落地實施奠定了基礎。
《條例》要依法貫徹實施到位,監管執法是關鍵。《條例》實施以來,有關部門通過加強執法檢查,加強水生態保護,加強應急管理,行政執法和司法執法共同發力等手段,全面護航條例的貫徹落實。例如《條例》實施以來,已以市鶴地水庫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名義向屬地單位通報畜禽養殖和違法建筑等違法行為5宗。重點打擊鶴地水庫“螞蟻搬家”式非法采砂、非法取土、違規捕撈等違法行為,聯合查扣違法作業車輛20輛(臺)和非法捕撈船具4艘,立案處理非法取土案件2宗。水庫違規排放污水、違規捕撈等現象明顯減少,有效保護了保護水庫現有成果。
我市各級各部門在貫徹實施《條例》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條例》實施過程中也存在的貫徹實施力度不夠、聯防聯治機制效能不強等困難和問題。下階段,我市將從建立健全各項管理機制、加強普法宣傳、持續推進鶴地水庫環境綜合整治三個方面加強條例的貫徹落實。按屬地管理原則,壓實各地主體責任,加強各部門聯合巡查執法,嚴厲打擊鶴地水庫庫區非法采砂、圍庫造地、反彈養殖、非法排污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完善資金保障機制,建立鶴地水庫綜合治理智慧管理平臺,健全跨界聯防聯治機制,共同加強鶴地水庫流域生態保護。強化宣傳,營造人人關心重視、愛護珍惜水資源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