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失信被執行人住所小區張貼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記者 李忠 攝
8月30日,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將《致被執行人的一封信》以及李某榮在內的失信被執行人的姓名、照片、負債數額以海報的形式張貼于失信被執行人所居住的小區,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與此同時,該院從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在湛江日報微信公眾號持續公布2022年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通過提高失信成本,壓縮惡意逃債者的生存空間,讓失信違法者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寸步難行。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納入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將受到限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限制旅游、度假,限制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等場所進行高消費,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限制購買不動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限制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限制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限制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等一系列行為限制。希望失信被執行人不要逃避,盡快履行判決、裁定義務,重拾誠信?!?/p>
據悉,近年來,湛江市兩級法院通過主流媒體曝光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創新工作機制、充分運用信息化查控等手段,加強網絡查控,不斷提高查人、找物、變現能力,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拒執犯罪,為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積極發揮人民法院應有作用。
今年8月初,雷州市人民法院在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拱北派出所的協助下,成功控制匿藏的被執行人韓某,并促使其作出自愿騰遷房屋承諾,化解了這起執行騰遷案。這是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公安局聯合建立“查人扣車”機制后的成功案例。
據了解,為進一步健全完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著力解決“查人找物”難題,最大限度實現勝訴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今年2月16日,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湛江市公安局聯合會簽《關于加強查人扣車的工作細則》。隨后,該院執行指揮中心向市公安局情報指揮部門移送了一批協助執行材料,涉及10名失信被執行人,12輛被執行人車輛。
此外,為加強政務誠信體系建設,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還與市發改局等有關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建立起訴政府機構案件通報提醒和督察制度、失信預通報制度、聯合懲戒機制、對失信政府機構有關人員追責問責制度、信用修復機制等,在實踐中依法延伸和拓展協作功能,把聯動執行網絡編織得越來越緊密,為建設法治湛江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