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湛江日報報道,10月20日,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關于《湛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審議并表決通過了《湛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按程序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實施。
規范和引導公民文明行為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體現,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把文明行為納入法治化軌道,是依法治國的題中之義,是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質的有力舉措。《湛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出臺,通過鮮明價值導向,重在引導廣大市民群眾提高對法律嚴肅性的認識,增強嚴格守法依法的自覺性,用法律意識規范文明行為,按法律要求告別不良陋習。《條例》將使文明創建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條例》將德治與法治有機結合,互為支撐,進一步強化市民的公共意識、文明意識、法律意識,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條例》對社會關注度高、市民反映強烈的文明創建中發現的共性問題,用立法的形式,加以制度設計。對公共秩序、公共環境衛生、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經商、移風易俗、家庭文明等方面予以規范,明確了執法內容、執法主體、執法標準,體現了時代要求和地方特色,注重切實可行的操作規范,強化了指導性和威懾力。《條例》像一面鏡子,可以照到市民與“文明”的差距,每個市民不僅是《條例》的執行人,也是嚴格監督者,是城市文明的護航者。
多年來,一些人視亂扔垃圾、不牽狗繩、噪聲擾民等行為為小事一樁,隨意而為,不太當回事。隨著《條例》出臺,讓每個人都清楚自己平時習以為常的不文明行為可能觸犯法律,有嚴重的后果時,心里必然產生敬畏感,不敢隨意以身試法。嚴格按《條例》執法,在法律約束下的文明行為,會潛移默化為思想和行動自覺;以法治力量引導人們向上向善,文明理念會逐漸入腦入心,體現在高度自覺中。
《條例》出臺,是湛江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重大舉措,是順應民心民意的大好事。要讓文明立法深入人心,相關部門要做好《條例》的普及工作,堅持齊抓共管,加強部門協調配合。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線上線下媒體一起發力,街道小區的社會宣傳積極跟進,特別要利用微視頻、H5等“指尖宣傳”,提高市民對《條例》的知曉率,形成學習《條例》,遵守《條例》的濃厚氛圍。進入新時代,要讓立法和社會生活緊密結合,通過運用法治手段和制度力量來促進文明行為的養成;通過文明立法加快市民道德素質和個人修養行為提升;以法促德不斷提高文明創建質量,促進全社會文明進步,把湛江市精神文明建設提升至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