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湛江日報獲悉,市人大常委會近日審議通過了《湛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表明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又推進了一大步。文明城市創建不是形象工程,而是關系到城市氣質,關系到人民幸福指數,只能前進不輟。
如何提高文明城市創建水平?我認為必須雙管齊下,內外兼修,將市民素養的提升和政府條例的實施這兩者“并軌”,從而實現個人與城市的和諧共生。
一方面,廣大市民注重文明素養,自我約束,相互監督。一粒沙中看世界,一個人可以折射城市形象。湛江是一個擁有700多萬人的大家庭,只有每一位成員注重品德修養,熟悉文明規章,自覺遵守文明公約,才能實現文明個人、文明家庭、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城市的“全過程文明”。每位市民都是城市的主人翁,既有權利享受文明成果,也有義務履行文明規章。我們都知道兩句話:“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兩手抓”,“強健其體魄,文明其精神”,但在實際生活中,某些人對物質和體魄都知道重視,卻對精神文明一項相對弱視,這種偏頗應予糾正。
另一方面,政府部門加大宣傳力度,教育為主,處罰輔之。我市文明城市創建的意義和事項基本已為社會知悉,具體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環境衛生、交通出行、公共秩序、社會互助等城市面貌煥然一新,但還不夠——認真說來,“文明城市創建是沒有完成時的。在文明城市創建宣傳上,我們除了在報紙、電視、官網、公眾號上宣講,還可以舉辦單位評比、主題征文、現場演講、知識競賽或搶答、“文明劇”創編與排演等各種活動,運用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形式,讓文明城市創建觀念深入人心。在文明城市創建行動上,則體現為觀念要落地,立竿須見影。同時,必要的監管和處罰不可或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奔热活C布了許多規章,就要讓它們從紙上和線上實實在在地走到人群中間,違則罰,罰則重,長其記性,以儆效尤,讓不文明的行為無處遁形。同時,政府機關應帶頭踐行文明條例,尤其是眾多的服務辦事窗口,務必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不良作風,加強自查自糾,創建“文明示范崗”,從而發揮榜樣的鼓舞作用。
湛江在全國有很高的知名度,但與許多經濟發達城市相比,我們的“美譽度”還存在較大提升空間,不過,文明程度與經濟發展水平是可以并進,也可以是先行的,只要我們內外兼修,雙管齊下,相信不久的將來,湛江就能成為名副其實的“中國魅力城市”、全國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