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發布2022年第8號公告,決定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將“1674柴油〔閉杯閃點≤60℃〕調整為“1674柴油”。該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據了解,按照現行《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規定:閉杯閃點≤60℃的柴油屬于危險化學品;調整后,無論閃點值大小,柴油都屬于危險化學品。
海關提醒企業:根據《海關總署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2020年第129號)規定,海關對列入國家《危險化學品目錄(最新版)》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檢驗。2023年1月1日起,海關將按照海關總署2020年第129號公告要求對申報進出口的柴油實施檢驗監管。此外,該公告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申報資料、檢驗要求等均作詳細規定,請相關進出口企業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準備。如有疑問,請及時與當地海關聯系,確保柴油進出口業務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