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7日),商務部等6部門發布進一步優化離境退稅政策擴大入境消費的通知。
鼓勵各地區在大型商圈、步行街、旅游景區、度假區、文博場所、機場、客運港口、酒店等增設退稅商店,擴大退稅商店覆蓋面。 積極引導國際名品、國貨潮品、老字號店鋪、文創店、紀念品店、禮品店、特產店等成為退稅商店。 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打造一批離境退稅特色街區。
將離境退稅商店備案條件在現行的納稅信用級別A級和B級基礎上增加M級,允許新開商店在符合其他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成為退稅商店。 優化離境退稅商店備案流程,符合條件的商店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即可成為退稅商店,主管稅務機關應在收齊備案資料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 建立健全退稅商店退出機制,加大違規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指導退稅商店根據境外旅客需求,不斷豐富和優化商品供給,增加老字號產品、中國消費名品、智能產品、非遺產品、工藝美術產品、地理標志產品、文化創意產品、名優特產、體育用品等優質產品供應。 開展“購在中國”系列活動,支持各地培育打造“城市禮物”、“必購必帶”高品質特色產品,引導其進入退稅商店。
加快完善離境退稅管理系統,優化商店端登錄方式,實現發票信息自動獲取,提升信息錄入、比對、驗核智能化、自動化水平。 將離境退稅“即買即退”服務措施推廣至全國,鼓勵更多退稅商店、退稅代理機構提供“即買即退”服務。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大型商圈、街區、景區等境外旅客較集中的區域,設立“即買即退”集中退付點。 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對退稅物品進行封裝打碼,為海關免拆封驗核提供便利。 若海關在驗核過程中存疑,可開拆包裝進一步確認后再辦理驗核手續。
鼓勵各地結合本地退稅業務發展情況,合理確定退稅代理機構服務費率。 完善退稅代理機構考核評價機制,積極引入競爭機制。 支持退稅代理機構與離境口岸隔離區內的貨幣兌換點、境外旅客服務中心等合作辦理退稅業務。 支持退稅代理機構開展跨區域運營和跨機構合作。 鼓勵退稅代理機構加強與退稅商店協作,做好旅客服務、員工培訓、宣傳推廣等工作。
將現金退稅限額上調至20000元人民幣。 推動退稅代理機構與支付機構、清算機構等加強合作,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移動支付、銀行卡、現金等多種方式提供退稅服務,更好滿足境外旅客多樣化支付服務需求。
建設全國離境退稅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立部門間離境退稅數據共享機制,為境外旅客提供退稅商店查詢、退稅業務咨詢等“一站式”信息服務。 加強退稅政策、退稅網點等宣傳推廣,優化退稅統一標識、操作指引等,通過入境航班、機場、重點媒體、社交平臺、重點旅行社和平臺企業等渠道加強投放宣介,讓境外旅客便利獲取退稅信息。 強化部門協作,加強風險信息共享,嚴厲打擊騙取退稅、違規倒賣等違規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