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營商環境整治提升年”活動,今年以來,市生態環境局注重將服務融入執法中,通過創新監管手段,優化監管模式,實行容錯整改等措施,在優化服務中提高執法效能,不斷優化我市生態環境領域營商環境。
為提升監管效能,同時減少對企業的干擾,市生態環境局建立了6000多家企業“一企一檔”數據,特別是對155家重點排污單位進行精準管控,將企業生態環境要素分門別類地呈現在生態環境一張圖、污染源一張圖、綜合分析一張圖中,實行數據實時監控、超標故障報警、數據統計分析等全天候無縫隙監管。一旦企業有偷排現象或排放有異常情況,精準鎖定目標,嚴厲查處超標排污行為。
此外,制定印發《湛江市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實施方案》,對符合要求的371家生態環境守法企業納入正面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減少現場檢查頻次,實現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加強環境信用評價運用,將637家企業納入信用評價參評,并聯合相關部門對綠牌、藍牌企業實施聯合激勵政策,大力支持環境信用良好的優質企業掛牌上市,提升企業守法的自覺性。
在執法監管過程中,該局還不斷創新舉措,積極探索實行“容錯整改”。在企業主動認錯、積極整改的基礎上,降低處罰檔次,既促進“犯錯”企業增強守法自覺性,又能教育警示其他企業自覺守法。例如,在辦理湛江市食品企業集團公司麻章分公司超標排污的案件中,鑒于該企業積極著手整改,有效減少污水產生量,并以登報道歉的方式,主動向社會公開道歉承諾,接受社會公眾監督,該局在法定范圍內降低了該企業的處罰檔次,產生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