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溪縣檢察院開展公益訴訟整治現場“回頭看”,發現城月鎮坡頭仔村百畝農田上的牛蛙養殖場已全部拆除,公益訴訟“亮劍”讓百畝農田修復如初。
據介紹,去年8月中旬,遂溪縣檢察院在履行“河湖長+檢察長”職責中發現,李某山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坡頭仔村100.4畝基本農田建設牛蛙養殖場,且該牛蛙養殖場養殖產生的污水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排入通明河肖家西、吳西村河段。李某山的違法行為不僅嚴重改變了基本農田保護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破壞國土生態安全,還對當地的河流水生態環境造成惡劣影響。
在充分調查取證后,遂溪縣檢察院依法向縣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和城月鎮政府等職能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以上部門聯合執法,消除涉案地點的環境污染問題,并對涉案地的基本農田進行治理,恢復基本農田的種植條件。如今,該基本農田上的牛蛙養殖場已全部拆除,重新“穿上”綠新衣,煥發出新“活力”,整改現場煥然一新,檢察建議取得實質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