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為化解矛盾糾紛、構建和諧社會,經開區法院先予執行一宗樓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促成大型樓盤重新開工,使一起全市重大信訪隱患得以妥善解決。
該案是一宗樓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因地產公司與施工單位發生糾紛,影響施工進程,導致無法按期交房,引發部分業主情緒激烈,形成社會不穩定因素。發包方向經開區法院作出返回項目的先予執行申請,法院依法裁定準予先予執行請求并移送執行。在經開區委政法委的指導,區有關部門的協助下,經開區法院積極協調,總施工方同意交還項目,但由于部分施工人員不理解,試圖阻撓交接工作的順利進行。
6月14日傍晚,經開區法院接到上級有關部門信息,須于6月15日完成該樓盤交接工作。接報后,經開區法院當即緊急召開執行工作會議,研究部署6月15日的執行行動,同時將該情況向市中級法院報告,得到市中級法院的業務指導。
早上7時整,經開區法院執行干警便整裝待發。隨著一聲令下,執行干警在院領導的帶領下以雷霆之勢奔赴執行地點,開展清場工作。行動中,執行干警按照既定預案,有序開展執行工作。到達現場后迅速拉起警戒線維持秩序,召集雙方進行協調,促成施工方和發包商簽訂筆錄。法院見證下,雙方順利交接,安排工人進場,促成樓盤重新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