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吳川市人民法院對位于黃坡鎮的一處房屋依法進行強制騰空,成功執行了該起排除妨害糾紛案,最終將涉案房屋順利返還到黃某手中,有力地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和司法權威。
據執行法官介紹,2021年9月,黃某與冼某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冼某將其名下的房屋轉讓給黃某。雙方辦理了過戶手續,黃某正式取得了案涉房屋的產權證。然而,當黃某準備搬遷入住時,卻遭到了李某的阻撓。李某聲稱該房屋屬于他本人所有。面對李某的阻撓,黃某向吳川法院提起訴訟。案經一審、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黃某是案涉房屋的合法權屬人,李某無權占有該房屋。法院判決李某在判決生效之日起20日內拆除搭建在黃某房屋范圍內的鋼結構等建筑物及搬清存放在房屋內的全部物品,將房屋騰空返還給黃某。
李某不履行生效判決書,原告黃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干警多次上門、電話督促其履行,并發出限期履行通知書、搬遷公告,被執行人均置之不理,拒不履行。為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吳川法院決定于2024年11月13日依法采取強制執行。執行干警迅速組織專業隊伍,對存放在房屋內的全部物品進行清點,并有序地將物品搬上車。搬清屋內物品后,工作人員開始對房屋內的鋼結構等建筑物進行拆除工作。經過5個多小時的努力,該案執行結束。
此次成功執行排除妨害糾紛案,不僅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彰顯了吳川法院在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方面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