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湛江市首筆“商轉公”貸款在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建設銀行湛江市分行的積極配合下成功辦結并順利放款,標志著“商轉公”政策在全市正式落地見效。
“湛江可以辦理‘商轉公’貸款,幫助我們減輕還款壓力,真正讓我們感受到了住房公積金的實惠。”近日,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梁先生申請將商貸余額中的60萬元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每月可節省利息支出130多元。這是我市首筆“商轉公”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梁先生成為我市開展“商轉公”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第一位受益職工。
湛江市于今年1月1日正式開辦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此舉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減輕繳存職工家庭購買自住住房貸款的償還壓力。
“商轉公”貸款是指繳存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辦理純商業性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尚未結清原商業貸款,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借款人向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將符合轉貸條件的商業貸款本金余額轉成公積金貸款。
“商轉公”貸款包括純商業貸款轉為純公積金貸款及純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部分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
該項業務的辦理流程為:借款人向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受理網點提出商轉公貸款申請辦理,公積金中心辦理貸款審核、審批;銀行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手續;公積金中心將貸款發放至業務承辦銀行過渡賬戶用于償還原商業貸款。
當前,“商轉公”業務在各受托銀行的配合下有序開展。承辦商轉公貸款業務的銀行必須為原商業貸款銀行,且該銀行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承辦銀行。目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承辦銀行有: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廣發銀行、廣東南粵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興業銀行。
需要注意的是,“商轉公”貸款額度按照《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湛公積金委〔2023〕9號)相關規定執行,且不得超過申請當月商貸余額扣除3個月應還本金后的余額。借款人及配偶已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該商貸本金的金額部分不能轉為公積金貸款。例如,張先生目前商業貸款余額為60萬元,現憑商貸余額條件提取了住房公積金20萬元,張先生計劃要辦理“商轉公”業務,則計算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時需減去曾提取的20萬(用于償還商業貸款余額的金額),即最高可貸額度為40萬元。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商轉公”業務的開展,既是對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進一步優化,也是對廣大繳存職工熱切期盼的積極回應,讓更多的繳存職工可以享受公積金政策紅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不斷提升服務效能,把各項住房公積金惠民便民政策落到實處,持續為廣大繳存職工提供更加便捷、貼心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