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記者從市教育局官方網站了解到,為促進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長,規范湛江市校外托管機構的管理,推動校外托管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市教育局在征求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意見基礎上,起草形成了《湛江市加強校外托管機構管理工作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建議發zjjyjjgk@126.com;或是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建議寄至湛江市人民人民大道北76號509室,郵政編碼為524043。公開征求意見起止時間為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7日。對提出的意見建議必須說明具體的理由和依據,反映情況的書面材料或者電子郵件必須署單位名稱或真實姓名,并提供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否則不予受理。市教育局聯系電話為0759-3330997。
加強對校外托管機構的規范管理,保障托管青少年兒童健康安全成長
《湛江市加強校外托管機構管理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起草說明中指出,目前,由于校外托管行業監管不完善,托管機構普遍存在監管主體缺失、從業人員良莠不齊、經營行為不規范、場地設施不配套等諸多問題,在場所設置、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諸多隱患。為保障托管青少年兒童健康安全成長,加強對校外托管機構的規范管理,在今年2月、3月分別兩次征求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及市直有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市教育局牽頭研究起草了《指導意見》,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全市托管機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托管機構長效管理機制,化解托管機構各類安全風險隱患,規范行業發展,促進校外托管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指導意見》聚焦托管機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明確托管機構服務范疇、落實托管機構管理機制、規范托管機構服務行為、嚴明托管機構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明確托管機構的定義、設立類型和登記機關。托管機構長期以來一直沒有明確的機構定性,也沒有統一的準入標準和管理規范。《指導意見》明確了托管機構的性質,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湛江市內開辦并依法登記,受學生監護人委托,為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提供非在校時段臨時看護、餐飲和休息等校外托管服務的社會機構,托管機構不屬于校外培訓機構。同時,明確了不同類型托管機構的登記機關:設立營利性托管機構,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設立非營利性托管機構,應當依法向民政部門申請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明確部門監管職責。托管機構設立和經營涉及主體登記、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管理、從業人員等多個方面,存在各監管部門職責交叉或者職責不明的情況。《指導意見》明確了教育、市場監管、公安、民政、住建、城管、衛健、應急、稅務、消防救援等十個部門對托管機構的監管職責。屬地政府對托管機構管理工作負總責,其他部門通過建立聯合檢查和信息共享機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協同監管合力。
明確機構法律責任。《指導意見》根據托管機構違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要求和經營行為等常見的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明晰了行政處罰部門和處罰依據,進一步夯實托管機構的部門監管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