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離婚協議簽了,以后孩子的撫養,我們還是會共盡義務,各自生活各自安好。”6月29日23時40分許,經開區法院硇洲庭調解庭的燈仍亮著,在庭長陳道準的耐心調解下,當事人方女士與孫先生化解了糾紛,最終雙方協議和諧離婚。
“法官,我還要出海工作,白天可能無法請假,請問法庭可以協調其他時間嗎?”在開庭前,陳道準接到了當事人孫先生的電話,為盡快化解糾紛,經與雙方協商后,陳道準決定召集雙方于夜間庭前調解。
原來,方女士與孫先生雙方婚后生育2個兒子,男方因工作原因長期出海難兼顧家庭,女方在圩鎮經營檔口手機生意也難以照顧孩子。雙方家庭矛盾不斷,女方遂在去年離家外出另租房一個人居住生活,期間雙方互不溝通來往、夫妻感情日趨破裂。雙方都同意離婚,但關于孩子的撫養,及男方為岳父貸款30萬元的經濟糾紛矛盾卻難以化解。
盡管雙方的“離婚拉鋸戰”已久,但在調解庭上,雙方仍情緒激動,爭執不斷。在“火藥味”不斷上升之際,陳道準給調解庭按下了“暫停鍵”,考慮到雙方感情已然破裂,如果辦理離婚案件審理不當,可能會產生諸多不和諧、不穩定因素,甚至發生惡性事件。陳道準圍繞雙方當事人的自身利益、孩子撫養、財產糾紛、重新組建家庭等多方面因素,對雙方分別開展了“背對背”的調解工作。經過近2小時的調解,女方同意償還30萬元本息,并多方籌款,經過近2個小時的努力,籌到30萬元交卡到法庭作擔保,孫先生最終滿意簽下離婚協議。
經過約4小時的調解,這次“夜間調解庭”最終完滿調解成功,雙方再無其他爭議,握手言和,為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事后,回歸平靜的雙方對嗓音已嘶啞的法官充滿敬意,點贊法官不辭辛勞,溫情執法,不僅解開了兩人多年的“心結”,更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