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雷州法院在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拱北派出所的協助下,成功控制匿藏的被執行人韓某,并促使其作出自愿騰遷房屋承諾,化解了這起執行騰遷案。
2019年11月,雷州法院通過司法拍賣網絡平臺公開拍賣被執行人韓某名下一處房產,競買人勞某以260萬元的最高價競得。此后,雷州法院向韓某發出騰遷通知書,并多次催促韓某在規定期限內履行騰遷義務,但韓某均予以拒絕,還玩起了“躲貓貓”。由于拍賣房屋居住人員多,情況比較復雜,強制執行騰遷難度大,面對“失蹤”的韓某,雷州法院通過湛江中院執行指揮中心向公安機關推送協助查控被執行人請求。
8月4日22時許,拱北派出所發現韓某入住珠海某酒店,隨即組織警力前往將韓某帶回派出所,并向雷州法院反饋臨控信息。由于雷州突發新冠肺炎疫情,雷州法院辦案人員無法前往接收被執行人,因此請求拱北派出所協助有關執行工作。拱北派出所多次做韓某思想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促使韓某作出自愿履行義務承諾,案件得以順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