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申請執行人蔡某手持一面寫著“執法如山揚正氣,剛正不阿辨是非”的錦旗,專程送到遂溪法院執行法官譚春永手中。讓法官疑惑的是,蔡某的執行案件尚未執行完畢,申請執行人也還沒拿回案款,卻提前給執行干警送來錦旗道謝。
記者了解到,2024年,蔡某兄弟在黃某與黎某所承包的工程項目中工作,但是工程完工后,黃某與黎某一直拖欠著蔡某兄弟的工程款項和勞務工資共計113620元。催討無果后,蔡某將黃某兩人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分期還款協議,但黃某兩人在斷斷續續支付了3萬元后,拒不履行民事調解書約定的給付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干警立即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敦促其盡快向申請執行人履行給付義務。執行干警通過網絡系統對被執行人黃某、黎某名下財產進行查控,凍結其銀行存款、支付寶、余額寶、微信等資金賬戶,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但執行干警并未放棄,加大線下查人找物力度,在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車輛線索后,迅速反應、及時出擊,順利扣押被執行人的車輛。被執行人這下可坐不住了,火急火燎地表示將盡快支付余款。
面對蔡某的提前致謝,譚春永既感動又意外:“案子還沒有徹底了結呢,您其實可以等款項到賬后再來……”話音未落,謝某便急切打斷:“譚法官,順利扣押車輛的消息就是最好的定心丸,看到你們為我的案子奔波,我心里特別感動。這錦旗就是我的一點心意,您可一定得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