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員,我看見被執行人的車了,就停在他妹妹家門口,你們快來。”12月21日,正值冬至,當晚七點,廉江法院執行員黃政儒接到申請執行人的電話后,立即組織執行干警前往廉江市高橋鎮,并于當晚十點多成功扣押被執行人車輛。
被執行人車輛被扣押。
原來,申請執行人莫某與被執行人梁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廉江法院調解成功,梁某需分期償還借款本金15萬元及利息,但其一直未按調解書履行還款義務,莫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廉江法院受理該案后,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梁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但其一直拒不配合執行工作。廉江法院依法凍結梁某名下的銀行賬戶、網絡資金賬戶等,但實際凍結金額并不能清償債務,經查詢后發現其名下有一輛進口車輛可供執行,遂依法進行查封,但因為梁某逃避不知所蹤,該車也不知去向,無法進行扣押處置,該案一時進入了無法有效執行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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