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女士向湛江市消委會投訴:稱其15歲的女兒5月8日在某珠寶店購買了一條價值2300元的18K金飾品,購買時家長并不知情。女兒買回去后她就去了該珠寶店交涉,表示其女兒未成年,作為監護人,不認可此項消費,要求商家退貨退款。(據5月26日《湛江晚報》)
家長不知情,未成年人購買貴重物品引發糾紛,這是一部反面教材。這部反面教材,重申守護好未成年人消費安全的重要性。
守護未成年人消費安全,監管不可或缺。消息說,雙方協商無果,周女士向湛江市消委會投訴求助——經調解,最后雙方達成一致,該珠寶店同意無需另外增加跨類換款費用,給予換同等價錢的黃金飾品。消委會的積極介入,維護消費者周女士的權益。進一步來看,相關職能部門精準發力,規范商家經營行為,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不適宜的商品或提供不良服務,加強對網絡消費等特殊環境的治理,始終是社會期待。
守護未成年人消費安全,家長要盡責。就拿買玩具、文具來說,其中安全問題就值得我們關注。有些玩具、文具既沒有合格證、產品名稱、廠名和廠址等標識,也未標明成分和含量、注意事項等。值得一提的是,這些玩具、文具或存在增塑劑超標、揮發性有機物和二甲苯釋放量過高、菌落總數過多、聲響過大等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如何理性購買玩具、文具?有消費提示說,要仔細查看相關認證標識,不購買無檢驗合格證明、無中文標簽、無生產廠名、廠址的產品。選擇適宜兒童年齡,確保產品無毒、無銳利邊緣、小零件不易脫落的商品,避免給小孩造成傷害……無論是給未成年人買玩具、文具,還是引導未成年人理性消費,我們家長的責任都是沉甸甸的。
守護未成年人消費安全,要織密教育網。除了開展“消費常識進校園”這類活動外,我市各地還應拓展延伸消費常識教育渠道。例如,將消費安全知識納入學校教育體系,聯合相關部門,針對不同學段的未成年人,編寫圖文并茂,融合知識性、趣味性的《消費常識教育讀本》,做到人手一冊,為他們活學活用消費常識提供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