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泳池
在坡頭區人民檢察院,羅泳池的身影總匆匆穿梭樓廊。這位“廣東省先進工作者”、坡頭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兼負責人、一級檢察官,用十五年青春在司法戰線書寫忠誠,既是同事眼中的“辦案鐵娘子”,更是孩子們心中的“海螺姐姐”。
2021年盛夏,一宗“零口供”猥褻兒童案卷被送到了羅泳池案頭。6歲女童無助的眼神刺痛著她的心,憑借十多年刑檢經驗,她敏銳察覺案件可能涉及更嚴重犯罪。頂著烈日多次赴案發村落,模擬證人視角、丈量房屋間距,羅泳池不斷補強關鍵目擊者對案發經過的證言,完善證據鏈。最終,案件性質從“猥褻”升格為“強奸”,被告人獲刑十一年。這份改寫的判決,守護了孩子對世界的信任。
在辦理早期證據不足的陳某猥褻案中,羅泳池帶領團隊多次赴現場,耗時一年多時間說服關鍵證人出面作證。終審判決書送達時,這位堅毅女檢察官紅了眼眶:“每個孩子都是星辰,我們不能讓任何一顆蒙塵。”
走進“海螺工作室”,語氣稚嫩的感謝信貼滿墻面。這個以海邊螺號為名的小小天地里,承載著羅泳池柔性的情懷。她創新推出“1234”工作法,將司法保護延伸到家庭、學校、社會的每個角落。
在麻斜街道聯絡站,“三句半”普法劇團用坡頭方言宣傳保護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讓法治課從“說教”變“對話”,轄區未成年人犯罪率連續三年歸零。《海螺云課堂》里,她化身“主播”講解網絡陷阱,單期直播觀看量突破過萬人次。
最令人動容的,是工作室里的“成長導師計劃”。曾因盜竊被附條件不起訴的小林,在羅泳池持續三年幫教下,考入大學。
“羅檢察官送我的《平凡的世界》扉頁寫著:每個迷途者都是尚未找到航道的船。”如今的小林忙著籌備校園法治社團,將這份溫暖傳遞下去。
在推動未成年人綜合保護的道路上,羅泳池展現出了檢察官的智慧與擔當。針對農村困境兒童,她協調修繕住房;發現特殊學校缺乏校車,她推動職能部門專項落實;面對強制報告制度落實難,她創新“醫護+教師”雙軌培訓機制,三年促成主動報告案件6起。
這些創新實踐匯聚成基層治理的“坡頭樣本”:7個鎮街綜治中心設立保護聯絡站,“粵平安”平臺實現幫教數據實時共享,37萬元救助基金讓困境少年重燃希望……
從公訴席到田間地頭,從案卷堆到云課堂,羅泳池用不輟繁榮腳踐行司法為民。她的辦公室總備著兩雙鞋:黑色皮鞋用于出庭,沾著泥土的運動鞋記錄著走訪軌跡。今年“五一”節前夕,當她站在“廣東省先進工作者”領獎臺上時,麻斜街道的孩子們正排演新編普法劇。
這就是新時代檢察官最美的注腳:既有匡扶正義的雷霆之威,更懷春風化雨的赤子之心。正如羅泳池常說的:“法律不是冰冷的利劍,而是溫暖的盾牌。”在守護公平正義的征途上,這位“海螺姐姐”依然步履堅定,讓法治陽光照亮更多孩子的成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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