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湛江日報》有兩篇報道引人關(guān)注。一篇是湛江市公安局成立破小案專班組,市民電動車被盜、村民丟了耕牛,專班民警都迅速行動,第一時間破案。另一篇報道霞山新村派出所戶警為一名考研大學生吳某辦理居住證,確保吳某按期參加湛江高校考研。
湛江公安成立破小案專班,就是為了小案快偵快破,全力守護人民群眾人身財產(chǎn)安全,就是樹立“破小案、大作為”的理念,以零容忍的態(tài)度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充分展示了公安民警對人民群眾那份沉甸甸責任;充分體現(xiàn)了公安民警是人民群眾心中值得信賴的人;充分詮釋了人民公安以民生“小切口”做好社會治理“大文章”,營造社會和諧共生、平安穩(wěn)定的氛圍。
公安民警是正義的化身,當群眾遇到困難時,首先想到求助于公安民警。公安民警把解民憂、紓民困、暖民心,守護人民群眾平安作為一種責任擔當,一項使命任務(wù),他們用心辦小事,服務(wù)大民生。始終堅守一個原則,群眾的安危冷暖時刻掛在心頭;人民的困難疾苦傾盡全力解決。他們用實際行動詮釋著“警務(wù)圍著民意轉(zhuǎn),民警圍著百姓轉(zhuǎn)”;他們以人民為中心,全面構(gòu)建“大服務(wù)”工作格局;他們用執(zhí)著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安寧和諧的環(huán)境中生活。他們時刻站在群眾的位置想問題、辦事情,用真情實舉架起警民連心橋,用小警務(wù)保障了大民生,樹立了人民警察親民、愛民、為民的良好形象。
群眾利益無小事,城市治安沒有大小案件之分,只有把小事辦好,把小案偵破,不遺余力為群眾排憂解難,保一方平安,才能贏得民心,樹立警威,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升城市的品質(zhì)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