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樓下鄰居才要我賠償幾千元,早知道還要支付鑒定費,我就同意和他私下和解了,現在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鄰里之間本就以和為貴,房屋一旦出現漏水,不僅嚴重影響居住環境,更會影響鄰居之間的和睦關系。近日,坡頭區人民法院利用先行調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發的糾紛。
臥室漏水與樓上協商無果
樓下住戶提起訴訟
2024年年末,居住在坡頭某一職工小區的陸某發現臥室的天花板滲水,并波及衣柜等物品,遂告知樓上的劉某,要求劉某尋找滲水源和修繕,但劉某認為不是其房屋漏水所致而拒絕。無奈,陸某通過報警、尋求小區物業公司、專業維修人員幫助,初步證實,陸某臥室的滲水,是因為劉某衛生間防水沒做好所致。
原因查明后,陸某再次要求劉某對衛生間進行防水處理,劉某不予置理,并拒絕溝通。陸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訴訟并申請了房屋漏水原因鑒定及財產損失評估。
經過鑒定及評估,認定陸某衣柜上方天花板漏水是由于樓上劉某房屋主衛淋浴區墻面防水失效所致,并造成陸某財產損失8668元。“
法官了解情況后認為,糾紛仍有調解的可能性,當即決定將案件分配給調解員開展先行調解。
先行調解是指在案件登記立案后,開庭審理前,征得當事人同意,在法律規定的調解期限內,人民法院委托調解員、調解組織開展的先行調解工作。
今年以來,坡頭法院積極落實最高院《關于嚴格依法規范民事案件立案與調解工作的意見》,大力推行先行調解機制,充分發揮其“公正權威、高效便捷、形式多樣、促和修復、保護隱私”的優勢,至今已開展先行調解 287件,成功調解48件。
調解員耐心勸解
鄰里間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這房子已經竣工很多年了,我也住了7年,都沒有出現漏水的情況,現在才說漏水,肯定和我沒關系,我們沒理由賠錢。”調解員陳平接通劉某電話后,認真聆聽了他的意見。
調解員深入了解劉某的想法后,趁熱打鐵提出:“根據鑒定結果確實是由你家衛生間漏水導致,大家都是上下樓鄰居,法院出具一紙判決不難,難的是今后彼此會留下“心結”難解,倒不如坐下來談談,盡早解決。”
“這好呀,之前是我態度不好,有法院牽頭做調解我也放心。”電話那頭的劉某當即同意和陸某調解,調解員立馬提出了相應的調解方案,并約定兩天后到法院簽訂調解協議。
兩天后,調解員沒等到劉某如期赴約,只接到劉某的電話:“我母親為此事日夜難眠,聽說調解要賠付一大筆錢,她就不同意了,你們做通她的思想工作我就沒意見。”
隨后,調解員耐心地向劉某解釋:“房屋樓齡大了,難免出現問題,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房屋住戶對其房屋有管理和維護義務,因漏水給樓下住戶造成損害屬侵權行為,樓下住戶可以要求樓上住戶賠償因漏水造成的損失。”同時調解員提醒其考慮到后續的訴訟時間成本,并從情理角度對劉某母親進行勸導,讓其換位思考,理解原告的處境,逐漸消除了雙方的對立情緒。
經過一周的“拉鋸戰”,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劉某一次性支付陸某財產損失及鑒定費約3萬元。雙方并承諾以此為鑒,重塑鄰里互信的友好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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