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金融糾紛化解工作高質量發展,12月16日,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湛江監管分局聯合簽署《全面深化金融糾紛訴源治理協同合作框架協議》,共建金融糾紛協同化解機制,打造金融司法協作新高地。湛江中院干警代表、湛江金融監管分局干部代表、各基層法院院長、各縣(市)金融監管支局局長、各銀行湛江分行及保險機構主要負責人、湛江銀行同業公會代表、湛江市保險業協會代表等100余人在會場見證。
此次聯合簽署的框架協議包括加強會商溝通、健全多元解紛、推動同防共治、打擊逃廢債、共創調研成果、聯動普法宣傳、推進人才共建等方面,結合法院的審判資源優勢和金融監管分局的監管優勢,細化共建單位在化解金融糾紛中的職責分工,強化訴前解紛機制的運用,共同推動湛江金融行業的高質量發展。這既是湛江中院立足職能服務保障湛江金融法治環境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相關各方協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隱患,更好服務湛江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有益探索和實踐,將進一步提高金融糾紛源頭預防和非訴化解的效果。
下一步,雙方將著力搭建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新格局,積極融入黨委領導下的“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工作體系,堅持新時代“楓橋經驗”,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積極探索金融法治共建共享新路徑,多維度、深層次延伸共建領域,通過案例宣傳、調研成果、同堂培訓、座談交流等方式實現人才共建、成果共享,進一步夯實合作基礎,不斷強化跨域銜接、統籌協作,全面深化金融糾紛訴源治理協同工作,以創新的協同治理服務保障湛江金融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