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到現場勘察。通訊員盧茵 供圖
“謝謝法官,這堵了四年多的心路總算暢通啦!”近日,吳川法院法官以司法溫情破解鄰里糾紛,成功調解了一起相鄰通行糾紛。
鄰里通行糾紛起
原告卓甲與被告卓乙是同村鄰居,原告的房屋位于里側,被告的房屋位于外側,被告房屋門前是村中的道路,也是唯一能通往原告房屋的必經之路。2020年11月,被告的父親未經許可,擅自于通往原告房屋的唯一出行道路上筑起一半水泥墻。此后,被告又在房屋門前通道處陸續堆放盆景、磚頭等雜物,甚至每日停放摩托車、電動車,嚴重阻礙了原告的正常出行。2022年,原告先后向社區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反映情況并提起信訪,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分別出具了《調解意見書》《答復意見書》《限期拆除通知書》,要求被告拆除違規建筑并清理通道上的雜物,但被告依然無動于衷,原本不寬的道路被擠占了一半,給原告的出行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和不便。
這條回家路逐漸淪為“堵心路”。2025年1月,原告卓甲將被告卓乙訴至吳川法院,要求被告不得在通行道路上停放摩托車、電動車及堆放其他雜物,確保道路暢通無阻。
法庭激辯鄰里爭
吳川法院陳春佩法官接手該案后,安排雙方當事人到法院出庭審理。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就被告是否在原告出行必經之路堆放障礙物,阻礙原告通行這一爭議點,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在道路的轉角處很容易碰到被告放置的雜物,一不小心就容易摔跤。”
“我已經搬走了大部分雜物,現在只留了一個水桶用來洗手,我可以拿走,不會阻礙通行。”
“被告每天都將摩托車放在同一個位置,本來道路就不寬,導致我出入很不方便。”
“我在自家門前停放摩托車很正常,我吃完午飯就開走了,不會影響原告出行。”
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互不相讓。隨著辯論升溫,法官察覺到雙方積怨已深,直接作出判決恐怕難以修復鄰里之間的裂痕,他嘗試通過法庭調解的方式化解雙方矛盾,但原告堅持“要個說法”,首次調解按下了暫停鍵。
法官巧解鄰里怨
為進一步解決糾紛,幾天后,陳春佩法官聯系了居委會和街道辦干部,一起前往雙方當事人的房屋進行現場勘察。經現場查看發現,出行通道上的雜物基本搬清。然而,原告依然心存顧慮,稱被告在門前停放摩托車,會影響原告的緊急出行和日常便利。
為調和雙方當事人的矛盾,法官耐心進行了一番勸說:“俗話說得好,遠親不如近鄰,鄰居之間本應和和氣氣相處。現在被告已經付出了行動,這是一個積極的改變。對于原告提出的摩托車停放問題,我們可以回到法院,探討雙方都能接受的調解方案,希望你們能互相包容理解,共同維護和諧的鄰里關系。”
聽完這番話,雙方當事人終于松口同意調解。來到法院后,原以為雙方當事人能靜下心來和平“談判”,不料你一言我一語,又引發了爭吵。法官立即采取“背對背”的調解策略,分別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
“被告已展現出調解的誠意,你們作為鄰居,平日里家有喜事應相互幫襯,遇到矛盾更應積極尋求化解之道,和睦相處才是維系鄰里關系的長宜之計。”
“停放摩托車確實影響到了原告的出行,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原告的相鄰權,可以在原告非出行高峰時段停放車輛或尋找其他合適的停放位置。”
最終,法官通過情理和法理相結合的方式,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承諾規范停放車輛,與原告握手言和,這對曾經的鄰里冤家又重歸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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