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讀法國作家圣艾修伯里著的童話《小王子》是在我讀小學三年級的時候。那時我住在一個叫花樹下的小村落,周末去鄰家姐姐那玩,看到這本古舊薄薄的書。鄰家姐姐在鎮上讀初中,住宿,周末才回來一趟。書是她和同學借的,周日她要帶回學校去,我必須在周六看完這本書。那時候認識的字不多,理解能力也不是特別好,我讀得很慢很慢,沉浸在至純至美的故事中。
一整天,我都在聽小王子講他的星球,他的玫瑰花,他去過的星球,遇見過的人,馴養過的小狐貍……
小王子遇見狐貍時,他正在因為發現自己的玫瑰花不是獨一無二的而哭泣,他請狐貍陪他玩,狐貍拒絕了。
“我不能跟你玩,”狐貍說,“我還沒有被馴養。”
“對我而言,你只不過是個小男孩,就像其他千萬個小男孩一樣。對你來說,我也不過是只狐貍,就跟其他千萬只狐貍一樣。然而,如果你馴養我,我們將會彼此需要。對我而言,你將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了;我對你來說,也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了。”
小王子馴養了狐貍,他要離開的時候,小狐貍哭了。
“那你還是什么都沒得到吧……”小王子說。
“不,”狐貍說,“我還有麥田的顏色,我會告訴你一個秘密,它很簡單: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最本質最重要的東西,用眼睛是看不見的。”小王子終于明白他的那朵花和玫瑰園的花不一樣,因為只有那一朵才是他付出過時光的、馴養過的花,那朵花在小王子心中變得如此重要。
而那只狐貍,被小王子種在了我的心里,像個小精靈,一直走來走去,還不斷生枝拔節,越長越旺盛,不停地撓著我的心。讓我在面對任何一個對我好的人,都忍不住猜想:我是他馴養的小狐貍嗎?
那一天,我沒有去菜園澆菜,沒有給豬欄的豬喂食,沒有燒火做飯,平時分配給我的所有家務活都來不及做。被認為懶惰的我當然免不了一頓數落,父親拿著棍子追著要揍我,母親在后面攔著。月光下我聽見母親說:“她是看書看入迷了,你自己沒錢給她買書,和別人借本書又要趕著還,能不能想一下孩子的感受。”父親就頓住了,沒有說話,折回去自己燒火做飯。
后來,父親偶爾會從鎮上給我帶回來一本作文選。父親大字不識幾個,他聽說學生都看作文選,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歡讀,也不知道還有沒有別的更好的書。對于我來說,買什么書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這是經常拿著棍子追著我滿村跑的父親為我買的。
我當時就在想,我也是父親花費過時光的人,也是他馴養過的小狐貍呢。他那么辛苦,都為了這個家。雖然很多時候,他的教育方式很粗暴,動不動就打罵,那是因為他沒文化不會表達。我能夠很清楚地看見那份沉甸甸的愛。這么想的時候,我內心是感謝小王子的。
我真正擁有一本《小王子》是工作以后了。常常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讀一讀,那些溫暖與感動,那些愛與憂傷,就像夜空中閃爍的星光,安慰所有的疲憊。后來有了有聲書,我便開始偶爾聽一段,就像聽一首動人的歌,單曲循環,直到沉沉睡去。
成家后,我有了自己的女兒,她還那么小,恃寵而驕,不講道理,喜歡哭鼻子。有時候,我也會失去耐心想要不理她。可是我也開始反省自己:我是她媽媽,連我都對她失去耐心,那我還奢望在以后的漫漫長路誰能夠耐心地寬容我的孩子呢?我那么愛她,我為什么不能花多點時間去“馴養”她呢?這時候,我想到我的父親母親,他們曾經也這樣愛我愛到不知所措嗎?
女兒有一個“豬豬”抱枕,每天睡覺都要抱著。有一次回老家忘記帶回去了,小女孩一整個晚上不睡覺,要“豬豬”,哭得凄凄慘慘戚戚。我抱著我的小女孩,輕聲安慰。似乎聽見小王子說:“只有孩子們知道他們在尋找什么,他們會為了一個破布娃娃而不惜讓時光流逝,于是那個布娃娃就變得十分重要,一旦有人把他們拿走,他們就哭了。”小孩子不知道一個破布娃娃值多少錢,但是他們整天抱著它,和它說話,依賴著它,有著深深的感情,就變得比任何東西都有價值了。再后來,無論女兒去哪里,無論去多遠的地方,我都會記得帶上她心愛的“豬豬”。
越是后來,工作生活越是繁忙,時間變得擁擠。某日和幾個朋友聚聚,都表示已經不記得多久沒有好好讀一本書了。那天我們提議玩一個游戲,第一個人無論提一個什么觀點,后面的人都要附和,說“是的,因為……”我們這一組的觀點是:“我們都想去月球。”
“是的,因為我媽媽告訴我月亮上住著月亮公公和月亮婆婆,我想去找他們。”一個人說。
“是的,因為我想去月球上給月亮公公和月亮婆婆種一棵玫瑰花。”我說。
“是的,因為我就是小王子,我要回去給玫瑰花澆水。”
“是的,因為我是小王子馴養的狐貍,我要去尋找麥田的顏色。”
原來,小王子種的那只狐貍,早已在我們心中生根發芽,開枝散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