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海洋與漁業局獲悉,5月1日12時,為期三個半月的南海海域伏季休漁期正式開始,北緯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除釣具以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均納入為休漁管理對象。當前,我市 6711艘國庫漁船按照“船進港、網封存”要求回港進入休漁狀態。
休漁期間,各地相關部門將壓實屬地管理、行業監管和船東主體責任,堅持24小時應急值守,加強對國庫漁船、鄉鎮船舶和漁港動態監管與安全檢查,實行“定人聯船”管理制度,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隱患,保障漁業安全形勢穩定。有關執法部門將密切協作,通過推行“行刑兩法″銜接,深化“海上查、岸上堵”巡查執法機制,嚴厲打擊休漁期偷捕及各類漁業違法行為,持續清理整治涉漁“三無” 船舶,從捕撈、運輸、銷售全鏈條壓縮漁業違法犯罪空間。
市海洋與漁業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違反關于休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對單位或者個人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