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吳川法院在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憑借執行員敏銳的洞察力和嚴謹的執行監督程序,遏制了當事人私下串通轉移財產的行為,并一舉解決了6宗關聯執行案件,為當事人追回案款共109萬余元,有力彰顯了法律的公正與權威。
案件執結突生變故
2016年至2018年間,被告吳某因資金需要,多次向龍某借款共計40多萬元。借款后,吳某未能按時歸還本息,龍某經多次催討無果,于2023年5月向吳川法院提起訴訟,并申請財產保全。經審查,法院依法查封了吳某名下的房產,并作出判決,要求吳某于限期內將借款本息歸還給龍某。判決生效后,吳某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龍某遂于2024年9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半個多月,申請執行人龍某突然來到法院向梁靖金執行團隊提交《結案申請書》,以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為由,主動向法院申請結案,并稱“吳某已經主動歸還借款本金給我,剩余的利息我同意放棄,這案子可以結了。”
依據龍某的申請,法院對該案作執行完畢處理,同時解除了對被執行人吳某名下房產的查封措施。
原以為這起普通的案件已經圓滿執結,不料,一位另案申請執行人的現身,讓這起案件出現了“戲劇性的反轉”。
串通“連環局”原形畢露
“龍某欠我的借款還沒還呢!現在他又耍手段轉移財產逃避執行,我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責任!”案件執行完不久,另一案的申請執行人阿明(化名)急匆匆趕到法院反映情況。
梁靖金執行團隊聽完后,當即安撫阿明的情緒,并迅速展開調查。經執行團隊依法傳喚和詢問相關人員,一起精心策劃的串通“連環局”逐漸浮出水面。
“龍某找到我,說只要我配合他,就能讓我少還點錢。”吳某在接受詢問時,終于道出了實情。
原來,龍某既是本案的申請執行人,也是另案的被執行人。其作為被執行人,在吳川法院尚有6宗未執行完畢的案件,其名下賬戶已被法院凍結,無法正常使用。更令人震驚的是,在法院依法查封并計劃處置被執行人吳某的房產時,龍某為逃避其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責任,竟私下與吳某串通,以減免部分借款利息為誘餌,誘使吳某繞過法院,私自與買家簽訂《房地產(居間)買賣合同》,同時,又簽訂《補充協議》,由吳某委托買家將15萬元買房定金轉賬到龍某女兒的銀行賬戶。此外,龍某和吳某還私下簽訂《債權債務處理協議書》,約定吳某只需償還借款本金及繳納訴訟費用,雙方的債權債務即告解除。龍某據此向法院提交了虛假的《結案申請書》,企圖通過看似正常的法律途徑來掩蓋其私下轉移財產的非法目的。
雷霆執行彰顯威嚴
面對龍某與吳某的串通行為,法院果斷出擊,依法啟動執行監督程序,撤銷了原《結案申請書》,并向吳某發出通知,要求吳某立即籌款結案,否則將對其財產進行處置。
執行團隊嚴肅告知雙方串通行為的嚴重性,“你們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司法權威和法律尊嚴,也極大損害了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極有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希望你們盡快履行法律義務,切勿挑戰法律底線。”
在執行團隊的高壓態勢下,吳某意識到錯誤,主動和法院溝通聯系,積極籌錢償還欠款。很快,便將70萬元欠款及利息匯入法院賬戶。
同時,法院在案件篩查中還發現,申請執行人龍某與被執行人李某的另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中,執行到位的39萬余元也已匯入了法院賬戶。法院隨即提取以上兩筆執行所得款,將共計109萬余元的執行案款支付給龍某的6位債權人,一次性解決了6宗關聯案件。
得知欠款到賬后,6位債權人喜出望外,紛紛表示:“原以為案件會石沉大海,沒想到能拿回欠款,真的太感謝法院了!”
此次執行行動既保障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也維護了司法權威。吳川法院通過執行監督程序,成功將不法行為遏制在源頭,對惡意轉移財產、虛假結案等行為形成了有力震懾,體現了法院對執行程序合法性的嚴格審查,彰顯了法院“切實解決執行難”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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