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跨越十年的排除妨害糾紛案,在吳川法院畫上了圓滿句號。申請執行人滿懷感激之情,為曾培秋執行團隊送上了寫著“十載沉疴終得解 秉公執法護正義”的致謝錦旗。這面錦旗背后,是一段漫長而又充滿波折的執行歷程。
盡力協商和解
2008年7月,原告吳川市某供銷社與被告林某、駱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兩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股金辦公樓,租期自2008年7月1日起至2010年7月1日止。合同期滿后,雙方未續簽合同,但兩被告繼續使用租賃房屋并繳交租金至2011年10月10日,此后未再繳交。因兩被告拖欠租金,原告于2013年7月向吳川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于限期內搬清租用于原告股金辦公樓內的個人財物,將辦公樓交還給原告使用。然而判決生效后,被告林某非但沒有履行判決義務,反而繼續占用辦公樓,并擅自在房門上加裝門鎖,以此對抗履行。無奈之下,原告吳川市某供銷社于2014年9月向法院申請立案執行,希望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其合法權益。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向被執行人林某送達《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并多次與其釋法說理,耐心勸導其履行義務,但林某卻置若罔聞,態度強硬,拒絕履行。面對這一僵局,法院準備對林某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就在這時,申請執行人吳川市某供銷社表現出了擔憂,“林某年事已高,脾氣暴躁,強制執行過程中容易出現情緒過激行為或其他意外情況,要不我還是先跟他私下協商看看。” 供銷社稱希望與林某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再請求法院恢復執行。依據申請執行人的意愿,法院終結了該案的執行程序。
為了和平解決這起糾紛,防止矛盾激化,供銷社多次主動找到林某溝通協商。他們設身處地為林某著想,考慮到林某可能有經濟上的困難,甚至提出了愿意給予林某一定的經濟補償,盼著林某能夠主動搬離。然而,林某卻毫不領情,依然固執地霸占辦公樓。問題始終懸而未決,這一拖便是10年。
十年糾葛終得解
“我們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林某就是不肯搬走!”2025年2月,供銷社委托代理人來到法院,申請案件恢復執行。
曾培秋執行團隊接手該案后,依次向林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及《限期履行通知書》,并多次上門勸說或通過電話催促林某履行判決義務,但林某仍不為所動。
“抗拒執行改變不了判決結果,必須馬上搬離,否則我們將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執行團隊嚴肅告知林某。
這一次,法院沒有再給林某任何拖延的機會。
“立即準備,我們明天就前往現場勘察,視情況采取強制搬遷措施,務必確保此案順利執行。”曾培秋帶領團隊多次前往供銷社實地勘察,綜合研判強制搬遷工作帶來的實際困難和風險點,并聯合鎮政府、司法所、村委會等部門,對現場人員分工、警力部署、清場范圍、后勤保障等事項進行周密部署,研究制定詳細的執行方案,確保執行過程合法、有序、高效進行。
強制執行當天,執行團隊來到供銷社辦公樓,見大門緊鎖,隨即安排開鎖師傅開門換鎖。執行人員檢查記錄辦公室內情況,發現林某已提前搬清了個人物品。執行團隊依法更換門鎖,將辦公樓交付供銷社,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